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华东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实施方案

华东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实施方案

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,按照上级关于复试录取工作的部署要求,结合我校、院实际,制订本办法。

一、工作原则

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,坚持综合评价、择优录取。

二、组织管理

地理科学学院成立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,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筹管理。根据学校复试录取办法制订本单位的复试方案并组织实施,指导各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。

三、复试分数线与复试名单

1.在不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,各院系确定相关招生学科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(草案),由学校统一公布。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即可参加复试,择优录取。

2.“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”和“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”将根据《华东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》规定确定复试名单。在复试名单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,可申请调剂至我校接受调剂的学科的普通计划录取,其初试成绩须达到A类考生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。符合条件的,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。

3.学校不开放破格复试。

四、复试方式和时间

复试方式:将采用现场复试方式。

复试时间:1.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拟于3月底完成,复试具体时间及其安排将以电子邮件通知进入复试的考生,请考生留意。

2.我院各学科不接受调剂。

五、资格审查

1.复试前,地理科学学院将对参加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。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。

2.请考生于3月25日前,通过学校“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”(https://yjszs-ks.ecnu.edu.cn/logon),签订、上传《诚信复试承诺书》并提交资格审查材料。材料包括:

(1)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(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,复试时不得更改;港澳台地区考生提供有效身份证件);

(2)学籍、学历认证报告:①应届毕业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》;②往届毕业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;③不能在线验证的,提供教育部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》;④持境外学历的,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《国(境)外学历学位认证书》;⑤2023年10月现场(网上)确认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或网络教育考生,如此时已经取得本科毕业证书,需交验本科毕业证书扫描件并提交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;

(3)报考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的在职证明或就业合同;

(4)a本科成绩单(有院系或校教务部门公章);b英语、计算机等级证书及其他校级以上获奖证书(若证书丢失可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院系公章);c毕业论文(设计)摘要及其他能反映考生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等的材料;d个人简历(包括个人主要信息、经历、报考专业、本科主要专业课程及成绩、参加各类科研相关项目经历及个人贡献、重要获奖、已有成果、毕业论文简介等,两页纸以内)。请考生依据个人实际情况上传以上材料,考生需确保提交材料真实。

(5)其他需向学校提供的说明或证明。

六、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

1.复试将主要进行综合能力考核和外语能力考核。

2.复试成绩总分为500分,低于300分为复试不合格。

(1)专业课考试(30%)。形式为笔试,满分为150分。

(2)综合素质和应用能力的考核(40%)。专业基础知识与基本理论及应用技能,形式为面试,满分为200分。

(3)外语能力考核(30%)。形式为面试,满分为150分。

我院还将组织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,包括复试和后续政审两个阶段;对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。

3.学院认为有必要时,可对相关考生再次组织复试。

七、调剂复试

本院系各学科不接受调剂。

八、复试结果与拟录取名单确定

1.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。

2.对于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,根据初试复试总成绩(初复试总成绩=初试成绩×0.6+复试成绩×0.4)进行排序后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。

 3.进入“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”和“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”的复试考生,复试合格即拟录取。

4.若考生在复试时发生违纪行为,或思想政治素质和思想考核不合格者,不予录取。

5.拟录取名单经审核通过后,由学校统一在网站上公示、公布。

考生可登录我校“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”查看复试结果。拟录取的非全日制考生,将由各院系组织签订《华东师范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》并依规严格审核定向就业合同。

九、招生体检和复查

我校招生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,即在新生报到后的3个月新生复查期间进行。体检不合格的,取消入学资格或作相应处理。

入学后3个月内,学校还将按照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有关要求,对所有研究生新生进行全面复查,主要复查初试和复试全过程(含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核材料等)。一旦出现复查不合格,如考生学籍学历与初试前、复试时提交不一致,或在初试和复试中弄虚作假、违纪作弊等,将取消入学资格;情节严重的,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。

十、信息公开

学校落实信息公开制度,强化社会监督,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上对复试分数线、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。

地理科学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监督、投诉联系方式:

业务联系方式:

学术学位,电话021-54341216,电子信箱:yjs@geo.ecnu.edu.cn;

专业学位,电话021-54341216,电子信箱:ychen@re.ecnu.edu.cn;

监督联系方式:

电话021-54341223,电子信箱:yluo@geo.ecnu.edu.cn

十一、其他

本办法经地理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,由地理科学学院负责解释。未尽事宜、政策变化之处,以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。

地理科学学院

2024年3月2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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